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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CFP 考試的重要問答

一. 訓練及出版部分:
Q1: CFP測驗共有幾項訓練課程?各項課程費用為何?我該如何選擇合適的訓練課程?
A:CFP測驗的訓練課程共分以下六個科目:

一、基礎理財規劃: 又分為40小時之正式課程,及依據本會「教育訓練課程抵免辦法」規定,符合抵免條件者可上12小時之補充課程等兩類訓練課程
二、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 又分為40小時之正式課程,及依據本會「教育訓練課程抵免辦法」規定,符合抵免條件者可上12小時之補充課程等兩類訓練課程
三、員工福利與退休金規劃: 為40小時之正式課程
四、投資規劃: 為40小時之正式課程
五、租稅與財產移轉規劃: 為40小時之正式課程
六、全方位理財規劃: 為40小時之正式課程

課程費用部份:
協會目前並未有統一訂價,均授權各教育訓練機構依備課成本自行斟酌訂價。詳細費用請逕洽各授權教育訓練機構。

在訓練課程的選擇上:
協會所授權之教育訓練機構,均依照協會「專業教育訓練機構審查認可準則」及「教育訓練機構師資審查細則」的審查程序,經協會教育訓練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公告。有關課程相關問題,學員可自行洽詢各授權教育訓練機構。

Q2:未參加第一單元「基礎理財規劃」訓練課程者,可否先參加其他單元課程?
A:可以的。惟依協會認證辦法第四條第十款規定,「…第一次應試應包含基礎理財規劃項目」;故考生第一次報考前必須完成「基礎理財規劃」訓練課程,方能依規定參加考試。

Q3:參加訓練課程所獲之結業證書有效期間為何?
A:各科目訓練課程之結業證書,以結業證書日起算,有效期間為五年。

Q4:請問是否有賣CFP測驗相關講義或參考書?該如何購買?
A:目前CFP測驗尚未有統一教材,協會目前亦未提供該項服務。

二.測驗部分:
Q1: CFP證照之價值為何?
A: 分以下五方面說明:

  1. 市場需求-
    隨著國民所得的增加及金融環境的快速變遷,各式新種金融商品應運而生,造成多數投資人對如何處理自己的財富產生困惑,不知下一步會如何?又該如何因應。加上長期以來多數人在理財時普遍存有買產品、搶時機、高買低賣的非理性行為,結果造成國內多數投資人理財的經驗並十分不愉快,更無法實現投資人所希望達成之理財目的。故本會設立的宗旨是希望藉由引進CFP證照制度,提升國內金融從業人員有關理財規劃顧問服務的專業水準,讓投資人能藉由理財規劃人員的協助,進行財富生涯規劃,達成自己的理想,最終達到保護國內投資人的目的。
  2. 國際標準-
    CFP證照制度已在美國及國際間推廣多年,證照制度本身具備相當的國際知名度,取得CFP證照的理財規劃顧問在社會上亦備受尊崇。認同此制度而加入者,計有加拿大、日本、澳洲、英國等共17個會員國。基於金融開放及國際化的需求,本會於成立之後,便積極爭取加入國際理財規劃顧問總會(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Board, "FPSB"),希望能引進符合國際標準之理財規劃顧問制度。經過多方努力後,本會於2003年11月受邀代表台灣出席FPSB於美國費城舉辦之年會,大會17位會員國經討論後,無異議通過本會成為FPSB第18位正式會員國,自此正式與國際理財規劃顧問服務業接軌,並得以將其重視教育訓練、考試認證、工作經驗及紀律道德規範之4E精神引進國內。
  3. 專業信任-
    受到認證的CFP,除了必須接受完整的教育訓練,並符合一定年資的相關工作經驗要求外,在嚴謹的職業道德準則,及持續在職訓練規範下,CFP將設計並提供以顧客利益優先為前提的全方位理財規劃服務,從而較易於取得投資人信賴,進而得以與顧客維繫長期的財富管理夥伴關係。
  4. 追求卓越-
    在CFP證照制度的嚴格要求,取得CFP認證者經過專業知識養成、考試認證合格、持續在職訓練課程及高標準的紀律道德規範下,將獲得個人理?規劃專業能力上的高度評價,是專業金融從業人員提昇專業知能,肯定自我的最佳途徑,並因此取得投資人之長期信賴。
  5. 社會責任-
    CFP存在的價值在運用CFP的理財規劃專業,針對客戶個人生涯規劃需求,為客戶量身訂做專屬的資產配置及完整的理財規劃服務,而並非傳統單一商品的銷售而已。
    從事CFP工作係金融從業人員終身的志業,在社會大眾獲得CFP所提供稱職(Competent)的理財規劃服務後,將進而提昇對CFP所做建議及規劃的信任。

Q2:報名CFP測驗的資格是什麼,一定要上訓練課程才能參加測驗嗎?
A: 分以下五方面說明:

  1. CFP測驗報名資格: 凡對從事理財規劃顧問行業有興趣,願意協助客戶達成其理財規劃目標,且於測驗日前,依協會規定取得授權教育訓練機構之各科結業證書,並/或經協會教育訓練課程抵免申請審查通過,取得審查結果通知書者,均歡迎報名參加。
  2. 依協會「教育訓練課程抵免辦法」規定,除下列項目外,均需要參加訓練課程,才能參加各該科目考試:
    (1) 最近五年內自教育部立案及承認之國內大學院校取得保險系(所)或風險管理系(所)之學(碩)士學位者:可直接報考「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科目考試。
    (2) 最近五年內自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院校取得財務金融系(所) 或財務管理系(所)之學(碩)士學位者:可直接報考「投資規劃」科目考試。
    (3) 最近五年內取得高級業務員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及格證書者;或證書時效雖已超過五年,但最近三年內有從事該證照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並可提具證明者:可直接報考「投資規劃」科目考試。
    (4) 依「教育訓練課程抵免辦法」第五條規定,取得各該專業證照者:可直接參加「全方位理財規劃」課程,結業後直接報考「全方位理財規劃」科目考試;不必再上前面五科之課程及參加各該科之考試。

Q3:請問每年舉辦幾次CFP測驗?
A:依據協會認證辦法規定,預計每年三月及九月份各舉辦乙次測驗,故一年有兩次的報考機會。

Q4:CFP測驗各科目報名費用為何?
A:

科目 報考科目名稱 單科報名費(新台幣)
科目(一) 基礎理財規劃 參仟伍佰元整
科目(二) 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 貳仟伍佰元整
科目(三) 員工福利與退休金規劃 貳仟伍佰元整
科目(四) 投資規劃 參仟伍佰元整
科目(五) 租稅與財產移轉規劃 貳仟伍佰元整

Q5:請問CFP測驗試題是中文還是英文?測驗題型為何?
A:所有六科考試將採中文選擇題方式進行。

Q6:若持有國內、外以上的學歷,請問可以有任何課程可獲抵免嗎?
A:國內部份

  1. 國內學歷抵免的部份,目前開放抵免者為以下科系,只要其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取得日期, 至申請時尚未超過五年者,可申請直接抵免,不需另上補充課程:
  2. 科目

    學位抵免

    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 保險系(所)、風險管理系(所)
    投資規劃 財務金融系(所)、財務管理系(所)
    租稅與財產移轉規劃 財政、財稅系(所)
  3. 申請抵免者,請於協會網站下載「抵免科目申請表」(網址: http://www.fpat.org.tw/train/train_cancel.pdf ) 以郵寄或傳真(協會收件章為憑)方式送交協會審查。
  4. 欲參加93年9月份考試者,抵免科目申請表最遲需於93年8月15日前送交協會審查,逾期恕不受理,如因未及送件影響應考人權益,應考人須自行負責。
    郵寄單位: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
    郵寄地址、傳真電話:100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5樓;02-2361-5660。

國外部份:
依協會「教育訓練課程抵免辦法」規定,目前國外學歷抵免,僅有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公私立大學商學或經濟學博士,可直接參加「全方位理財規劃」課程,結業後直接報考「全方位理財規劃」科目考試。

Q7:測驗科目是否有優先順序?
A:依照本會認證辦法第四條第十及十一款規定:
「十、完成基礎理財規劃課程或四項專業課程中任一科後,即可就所完成科目應試,亦可一次報考多科。惟第一次應試應包含基礎理財規劃項目。
十一、應試者必須先通過基礎理財規劃測驗與四項專業課程測驗,才能參加全方位理財規劃考試。」 依此二款說明,第一次應試需包含基礎理財規劃科目,最多可一次報考五科(基礎理財規劃課程及四項專業課程)。科目(二)至(五)之專業課程並無測驗順序要求;待五科全部通過後,方可報考全方位理財規劃科目考試。

Q8:若第一次同時報考數科,但科目(一)未通過,其他通過的科目協會是否承認?下次測驗是否一定要報考科目(一)?
A:

  1. 雖然科目(一)未通過,其他科目之通過均屬有效,依本會認證辦法第四條第十二款規定,各該科通過成績可保留五年。
  2. 依本會認證辦法規定,僅「第一次應試應包含基礎理財規劃項目」。是故下次測驗不一定要報考科目(一);惟在報考第六科「全方位理財規劃」科目前,必須通過科目(一)至(五)的五科考試,方能應試第六科 。

Q9:第一次考試可否只考「基礎理財規劃」一科,待第二次考試完成其餘四項專業科目,皆通過後,再參加第三次考試完成「全方位理財規劃」科目呢?
A:可以的。
協會認證辦法第四條第十項規定: 「完成基礎理財規劃課程或四項專業課程中任一科後,即可就所完成科目應試,亦可一次報考多科。惟第一次應試應包含基礎理財規劃項目。」
協會認證辦法第四條第十一項規定: 「應試者必須先通過基礎理財規劃測驗與四項專業課程測驗,才能參加全方位理財規劃考試。」

Q10:我是商學系或所畢業的學生,我已經持有幾張相關金融證照,我想請問有哪些課程或證照可抵免訓練課程?
A: 請參照協會網站上「教育訓練課程抵免辦法」http://www.fpat.org.tw/train/train_cancel.pdf 及協會網站上「教育訓練課程可抵免資格對照表」說明。 http://www.fpat.org.tw/train/train_cancel_1.pdf

Q11: CFP認證考試各科考試通過後是否可取得單科證書,或協會只寄發考試及格通知予考生?
A:協會將寄發各科「測驗結果通知書」,並不會製作單科證書。

Q12:CFP各測驗科目成績保留期限為何?CFP證書有效期間為何?
A:

  1. 依據協會認證辦法第四條第十二項規定,各測驗科目及格成績,自通過考試之日起,以保留五年為限。
  2. 另外,CFP證書有效期間,依據協會認證辦法第七條規定,初次取得CFP證書者,證書有效期間自至申請者未來的第二次生日為止;以後每兩年換證一次。
  3. 申請換證前,CFP需參加符合協會教育訓練委員會認可之在職訓練,並依協會認證辦法第八條第四及第五項原則規定,上足最低在職訓練時數,而且不能有違反專業道德的情形,才可能換證。
  4. 依協會認證辦法第九條規定,CFP若於證照到期後五年內無法換證,則必須重新申請初次認證。

Q13:在台灣取得CFP證照,國際是否承認?
A:嚴格講,在甲國取的得CFP證照者不得在乙國持有甲國CFP證照執業,除非甲乙兩國理財認證協會完成CFP換照協議,而持有甲國CFP證照者亦完成乙國理財規劃顧問認證協會換照程序者,使得繼續在乙國持有乙國CFP證照職業。 目前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尚未開始與其他會員國針對換照一事進行協商。

Q14:CFP與CFA之差異為何?
A:CFP主要是提供個人理財規劃服務,故舉凡與個人理財規劃相關專題,例如保險、投資、退休金、稅務財產規劃等,準CFP們都必須有所涉獵,服務對象為一般投資大眾。 CFA主要著重於產業分析、公司價值認定、金融商品設計、有價證券投資組合管理技術的探討,較偏重投資專業,通常應試者以有志成為證券分析師、基金經理人或投資銀行家居多,服務對象多為法人鮮少直接接觸投資大眾。

Q15:在台灣取得CFP證照後,若在其他國家執業,是否需加考其他科目?
A:以美國與加拿大為例,由於兩國間簽有換照協定,若加拿大CFP要至美國執業,必須加考美國CFP測驗(共10小時)中的第一個部份(計4小時)之考試。是故未來台灣CFP欲在其他國家執業,須經本會與FPSB各會員國分別簽訂互惠協定後,使得進行換照手續。

Q16:辦理CFP認證時,申請人須具一定之工作經驗,其認定標準為何?
A:依本會認證辦法第五條規定:

  1. 必須有三年合格之工作經驗。
  2. 三年合格之工作經驗必須是在考試日期前十年或考試後五年內完成。在遞出工作經驗履歷之前一年,至少有六個月的工作經驗。
  3. 合格之工作經驗包含曾督導個人理財規劃專業人員、輔助個人理財規劃諮詢、個人理財規劃之教學或曾親自參與個人理財規劃過程;教學經驗包括在大學以上或者本會認證之訓練機構,教授理財規劃相關課程。其換算方式為:授課滿十八周,每周六小時,認可為半年的工作經驗。若未達以上標準,則依比例估算其工作經驗。(按:本委員會對在大學教授理財相關課程,最多只認可二年工作經驗,第三年必須為在本會認可之訓練機構的教學經驗)。
  4. 在大學教授理財規劃相關課程之認定,必須由授課本人檢附其授課證明及教學大綱等上課相關資料,交由本會審理。

***在通過本會六科考試,申請初次認證時,本會將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工作經驗說明或履歷,並送交本會考試認證委員會做工作經驗之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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