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 採證券投信模式
記者賴育漣/台北報導【2006/09/08 經濟日報】
金管會證期局在經過多次討論後,已確定期貨信託事業將採取證券投信模式,而不採信託走向,期經業者則希望推出後能搭配三年後證券投信兼營的日落條款,不要一開業就面臨證券投信的激烈競爭。
期貨業者表示,期貨信託絕對是期貨市場下一階段最重要的業務,之前卡在法源難以支援,主管機關去年一度有意以擴大期經業務範圍方式來取代期貨信託,但經過經續會討論後,期貨信託已經勢在必行,預計今年底初步架構就會成型。
期貨業者分析,主管機關及業者先前曾猶豫,期貨信託到底是要採取證券投信亦或是信託業的架構,但有鑒於信託業的主管業務機構為銀行,與期貨信託規劃有些出入,而且證券投信的營運已相當成熟,於是屬意採證券投信模式。
不過因為金融市場跨業兼營風氣大開,開放期貨信託事業後,主管機關應也會同意證券投信兼營期貨投信,以證券投信目前市場多達600檔基金、超過500個操盤人的龐大陣營,無論在通路及經驗上都較期經業者具有優勢,所以期經業者希望能夠對期貨業者有相關配套措施。
據了解,目前在配套模式上,除三年之後證券投信才可兼營的日落條款外,還有區隔證券投信兼營期貨投信的商品或投資區域範圍;不過因現階段期貨商多委由證券商據點接單,券商營業員又不能接投資人海外期貨單,因此若採取市場或商品區隔,恐怕將受到市場挑戰。
期貨業者認為,實施初期,如何在證券投信兼營期貨投信,以及給予期經業者順利轉型期貨投信之間取得平衡,攸關期貨業者能否在期貨信託市場再開創出另外一片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