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再嗆謝金河沒有證券分析師執照

自由廣場
曹興誠再嗆謝金河沒有證券分析師執照  (2007/12/22 下午 10:23:56 )
曹興誠再嗆謝金河 毫無專業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7.12.22 02:42 am

  
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控告財訊執行長謝金河公然侮辱,曹興誠昨(21)日出庭,花了十分鐘控訴謝金河毫無專業,不僅沒有證券分析師、會計師等執照,也沒有充分的經營資歷,只是為了賣雜誌牟利,就用負面、挑撥性、譁眾取寵的方式發表意見。直指「我很不幸成為他消費的對象。」

老曹與老謝的官司可說是沒完沒了,謝金河日前因評論曹興誠竊占國家資源,遭控誹謗,雖然一審無罪,但由於在開庭時放砲,說曹興誠與力霸董座王又曾差不多,而且心懷不善,不像台積電張忠謀老實經營公司,讓曹興誠不滿,再度提告。該案昨日辯論終結,將在明年1月11日宣判。

謝金河昨日澄清,他自己也是聯電股東,因此一切都是站在股東立場,以公司治理角度善意提出評論。

他認為,倘若經營者只持有少數股權,具有潛在危險性,而曹興誠只擁有不到聯電1%的股權,就能操控聯電,與王又曾家族持有力霸股權不到1%卻掏空力霸類似,他無意將曹興誠與王又曾畫上等號,沒有侮辱曹的意思。

曹興誠當庭回嗆:「謝金河根本毫無專業,他有資格談公司治理嗎?他不是做慈善事業,只是為了賣雜誌牟利,以誹謗為能事,我絕對不會和解!」

謝金河再舉明基董事長李焜耀併購西門子失敗的例子,認為經營者若持有公司50%股權,與持有0.5%股權,所作出的決策會截然不同,變得格外小心;曹興誠聽隨後反擊:「你舉這樣的例子又是在誹謗!」

在員工分紅配股制度方面,謝金河認為曹興誠是此一制度的捍衛者,而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原本也贊同該制度,但後來「良心發現」,認為員工分紅制度過度向員工傾斜,對科技產業造成重大傷害,因此照市價課稅才是潮流,國家制度也是這麼作;曹興誠說:「你以為政府做的都是對的嗎?」

【2007/12/2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阿哲
Re:Re:沒照的媒體人士要注意了  (2015/9/7 下午 02:10:38 )

現在分析師很好考了,謝金河來補習,應該很快就過關。

分析師應該提升成國家考試。並且規定台灣所有的投信、投顧、證券的股票研究員,一定要考上這張國家證照。 
 


李居安
曹興誠若當選總統,必把謝金河抓起來  (2008/1/12 上午 09:42:53 )

謝金河一審判無罪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01.12 03:53 am

  
財訊執行長謝金河才因評論聯電前董座曹興誠竊占國家資源,二審被判誹謗罪四個月,又因先前一審開庭時放砲,拿曹興誠與力霸王又曾相比,還大談曹不像台積電張忠謀老實經營,再被控公然侮辱。不過台北地院認為,謝金河沒有侮辱犯意,昨(11)日判其無罪。

由於謝金河先前也是一審無罪,二審卻逆轉有罪,因此曹興誠上訴的可能性極高,加上誹謗罪二審直接定讞,沒有機會翻盤,因此「老曹」與「老謝」的戰爭,雖然目前一比一平手,但孰勝孰敗,還要等第三回合再見分曉。

謝金河去年3月開庭時指出,「如果我們看到一個公司的經營權,像曹先生是完全掌握聯電公司的經營權,他個人持股不到1%,但他還是可以用控股公司完整控制聯電,這個情形跟王又曾占股不到1%,但他用很多投資公司來掌握這個經營權,最後一逃、一走了斷。」

曹興誠聽了火大,認為王又曾是全民公認最惡之人,先前台北地檢署將王又曾起訴時也提到王是「利令智昏,不顧國脈民命,猶如無行賊寇」,但謝金河卻語氣激動地把他比擬成王又曾,構成公然侮辱。

【2008/01/1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9/4177323.shtml 
 


JACK
Re:沒照的媒體人士要注意了  (2008/1/4 下午 08:47:01 )

謝金河真的應該去考一下分析師的執照,證明一下自已是有實力的,不然,一直被一個曹先生笑,也不是辦法。

法官應該判謝金河一年內要考上分析師,而且不准補習。 
 


chen
沒照的媒體人士要注意了  (2008/1/4 下午 07:55:23 )

指稱曹興誠竊佔聯電 謝金河被判刑二月
【中廣/記者:陳鳳如】

    媒體人謝金河因為在演講中,指稱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竊佔原本屬於國家資源的聯電,又說曹興誠是因為員工分紅才會有百億身價,因此遭一狀告上法院。案件經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依照誹謗罪,判處謝金河有期徒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就此確定,不得上訴。(陳鳳如報導)
媒體人謝金河遭指控涉嫌在民國93年間,在一場演講中提到,曹董事長在十幾年前,原來是工研院財務經理,沒什麼錢,聯電弄幾年,現在是一百億身價,從哪裡來,當然員工分紅配股、、等言論,後來又在另一場演講中指稱曹興誠竊佔原本屬於國家資源的聯電,謝金河因此遭到起訴。原本謝金河一審獲判無罪,不過,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合議庭認為被告所言和事實不符,足以貶損曹興誠名譽,已經構成誹謗,所以改判他有期徒刑兩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九百元折算一天。:
至於,謝金河提到梟雄、奸巧等形容詞,高院則認為這是被告主觀上對曹興誠的評價,屬於單純意見表達層次,因此不構成誹謗。
 
 


讀者
No CSIA or CPA, but readable  (2007/12/25 下午 02:16:16 )

"... 謝金河毫無專業,不僅沒有證券分析師、會計師等執照,也沒有充分的經營資歷,只是為了賣雜誌牟利,..." <== 財訊及今周刊蠻好看的呀 
 

本討論區係供網友就證照、進修或投資理財等主題交流之用,若發言內容偏離前述主題或有推銷等目的,本版主管理人有權刪除。討論內容如涉及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或公序良俗,本版主管理人有責刪除。

金證照網站•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Copyrightc© Gocharter.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57號6樓之4;電話:(02)2375-3000;客服信箱:serve@gocharter.com.tw
金證照首頁